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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小 麦 粉 GB 1355-86

  本标准适用于加工、销售、调拨、储存和出口的商品小麦粉。

  1 质量标准

  1.1 小麦粉按加工精度分等。等级指标及其他质量指标见下表。

  1.2 特制一等、特制二等和标准粉的加工精度,以国家制订的标准样品为准。

  普通粉的加工精度标准样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1.3 精细度中的筛上剩余物,用感量 l/10天平称量不出数的,视为全部通过。

  1.4 气味、口味:一批小麦粉固有的综合气味和口味。

  1.5 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等级

加工精度

灰分%

(以干物计)

精细度%

面筋质%(以湿重计)

含砂量%

磁性金属物g/kg

水分%

脂肪酸值(以湿基计)

气味口味

特制

一等

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色麸星

≤0.70

全部通过CB36号筛,留存在CB42号筛的不超过10.0%

≥26.0

≤0.02

≤0.003

13.5±

≤80

正常

特制

二等

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色麸星

≤0.85

全部通过CB30号筛,留存在CB36号筛的不超过10.0%

≥25.0

≤0.02

≤0.003

13.5±0.5

≤80

正常

标准

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色麸星

≤1.10

全部通过CQ20号筛,留存在CB30号筛的不超过20.0%

≥24.0

≤0.02

≤0.003

13.0±0.5

≤80

正常

普通

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色麸星

≤1.40

全部通过CQ20号筛

≥22.0

≤0.02

≤0.003

13.0±0.5

≤80

正常

  2 检验方法

  小麦粉样品的扦取和各项指标的检验,按照 GB 5490— 5539— 85《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执行。

  3 包装、运输和储存

  小麦粉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等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检验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哈俊山、林贤明。

  国家标准局1986-05-06发布 1987-04-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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