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汇尔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意见反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黍GB 13355—92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黍的质量指标、术语、检验方法、包装、运输与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于收购、销售、储存、加工和出口的商品黍。

  2 引用标准

  GB 2715 粮食卫生标准

  GB 5009.3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 5492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 5494 粮食、油料检验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 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GB 5498 粮食、油料检验 容重测定法

  GB 8115 粮食包装 麻袋

  3 术语

  3.1 容重:黍籽粒在一定容积内和重量,以g/L表示。

  3.2 不完善粒:不完善但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包括下列几种:

  3.2.1 虫蚀粒:被虫蛀蚀,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病斑粒:粒面带有病斑,伤及胚或胚乳的乳的颗粒。 
 
  生芽粒:芽或幼根突破种皮的颗粒。 

  霉变粒:粒面生霉或胚乳变色、变质颗粒。 

  杂质:通过通过规定筛层和无使用价值的物质,包括下列几种: 

  筛下物:通过直径1.5mm圆孔筛的物质。 

  矿物质:砂石、煤渣、砖瓦块、金属物等。 

  其他杂物:无食用价值的黍、稷粒、异种粮粒及其他物质。 

  色泽、气味:一批黍的综合色泽和气味。 

  4 质量指标 

  黍按容量分等,项指标见下表: 

容重,g/L

不完善粒,%

杂质,%

水分

%

色泽

气味

等级

最低指标

总量

其中

矿物质

1

2

3

690

670

650

2.0

2.0

0.5

14.0

正常

  黍以二等指标为计价基础。 

  黍中混入稷、粟总限度不超过10%。 

  名贵品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另订标准或按质量分别归属。 

  卫生指标按GB2715 执行。 

  植物检疫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 检验方法 

  扦样、分样按GB5941的规定执行。 

  容重测定按GB5498的规定执行。取直径4.5 mm圆孔筛下和直径1.5mm圆孔筛上黍样品测定。 

  杂质、完善粒测定按GB5494的规定执行。 

  水分测定按GB5497的规定执行。 

  色泽、气味鉴定按GB5492的规定执行。 

  卫生指标检验按GB500.36执行。 

  6 包装、运输和储存 

  黍的包装:使用麻袋应符合GB 8115的要求。 

  黍的运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粮油运输的有关规定执行。 

  黍的储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粮油储藏技术规范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吉林省粮食厅、黑龙江省粮食局、辽宁省粮食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长久、谢迎春、牛殿华、李曙光、纪建平。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01—21批准 1992-10-01实施

执行标准所需仪器可以本站搜索,也可拨打咨询电话:0571-86973363,85737035,86976021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高粱米 ZB X 11004—85    下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小 豆GB 10461-89
联系我们 | 付款信息 | 意见反馈
杭州汇尔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电话:0571-86973363,85261327,85133627 传真:0571-86976021  QQ:168258
http://www.he17.com Copyright(C)2008,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8103729号-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