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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芝麻油 GB 8233-87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销售、调拨、储存、加工及出口的商品芝麻油。

  1 分类 

  根据芝麻油的香味特点分为两类:

  香油:具有浓郁或显著的芝麻油香味。按其加工工艺分为下列两种: 

  1.1.1小磨香油:用水代法加工制取。

  1.1.2 机制香油:用机械方法加工制取。

  普通芝麻油:香味清淡。用一般的压榨法、浸出法或其他方法加工制取。 

  2 技术要求 

  芝麻油应具下列特征常数:

  比重(20/4℃):0.9126~0.9287。 

  折光指数(20℃):1.4792~1.4791。 

  3 等级指标 

  各类芝麻油的等级指标见表1及表2. 

  香油的等级指标见表1. 

  表 1

指标 等级 项目

1

 2

感官指标


气味、滋味

具有浓郁的芝麻油香味,无异味

具有显著的芝麻油味,无异味

透明度

透明

允许微浊

 

理化指标

 


色泽(罗维朋比

色计,1英寸槽)

70

70

小磨香油

11

15

机制香油

12

18

水分及挥发物%

0.10

0.20

杂质,%

0.10

0.20

酸价,mgKOH/g

3.0

5.0

  普通芝麻油的等级指标见表2。 

  各类芝麻油以2等为计价基础。 

  加热试验,小磨香油无析出物,机榨香油有析出物。 

  对普通芝麻油的加热试验结果有争议时,可检验丙酮不溶物含量:二级油不超过0.04%。 

  各类芝麻油不得混入其他食用植物油或非食用植物油。 

  卫生项目按GB2761-81《食用中黄曲霉毒素B1允许量许标准》,GB5127-85《食品中敌敌畏、乐果、马拉硫磷、对硫磷允许残留量标准》执行。 

  4 检验方法 

  扦样方法

  桶装芝麻油样品的扦取按照GB5524-85《植物油脂检验 扦样、分样法》执行。

  瓶装芝麻油按照1%-3%的比例随机抽样。

  水分用挥发物的测按照GB5528-85《植物油脂检验 水分及挥发物测定法》执行。

  杂质的测定按照GB5530-85《植物油脂检验 杂质测定法》执行。 

  酸价的测定按照GB5530-85《植物油脂检验 酸价测定法》执行。 

  透明度、色泽、气味和滋味的检验按照GB5525-85《植物油脂检验 透明度、色泽、气味、滋味鉴定法执行。 

  表 2

指标 等级 项目

1

 2

感官指标


气味、滋味

具有普通芝麻油固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

透明度

允许微浊

 

 

理化指标

 



色泽(罗维朋比

色计,1英寸槽)

70

70

 

8.0

12.0

 

水分及挥发物,%

0.1

0.2

杂质,%

0.1

0.2

酸价,mgDOH/g

1.0

4.0

加热试验(280℃)

允许油色变深不得有折出物

允许有微量析出物油色不得变黑

含皂量,%

0.03

  注:色泽低于黄70时,按实际测试的数据记录。

  加热试验按照GB5531-85《 植物油脂检验 加热试验》执行。 

  比重的测定按照GB5526-85 《植物油脂检验 比重测定法》执行。 

  折光指数的测定按照GB5527-85《植物油脂检验 折光指数测定法》执行。 

  含皂量的测定按照GB5533-85《植物油检验 含皂量测定法》执待行。 

  其他有关项目的测定按照GB5535~5539-85植物油脂检验的有关方法执行。 

  5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芝麻油的盛装容器,应有明显的标志。瓶装芝麻油应有商标,并标明重量和出厂日期。 

  芝麻油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应符合安全要求,保质、保量,严防污染。 

  附 录 A

  丙酮不溶物测定方法

  (补充件)

  A.1 仪器及试剂

  A.1.1 天平:感量0.0001g;

  A.1.2 电动离心机

  A.1.3 具塞离心管(如离心管不具塞,可用直径略大于离心管口的橡胶垫代替);

  A.1.4 皮头吸管;

  A.1.5 试剂 瓶及小烧杯;

  A.1.6 饱和丙酮溶液:称取化学纯磷脂约10g,置于1000mL试剂瓶中,加入1000 mL分析纯丙酮,加塞,充分振摇30min,并不时将塞子打开放气。振摇后,试剂瓶底部应有磷脂沉淀出现。使用时过滤,滤液即饱和磷脂的丙酮溶液。

  A.2测定步骤

  取经90℃保温过滤的混匀样品约10ml于已知恒重的离心管中,放小烧杯中在分析天平上准确称重(精确到0.0001g),用移液管加入蒸馏水1.0ml于油样中,再预热加温60~70℃,紧塞离心管,或用胶垫堵住管口,再用拇指按紧,四指紧握管身,充分振荡1~2min,使油水混匀,将胶垫上的油沿管口刮净,把充分水化的油样放入离心机内。先慢速,待机器运转正常后,逐渐加速,调整到每分钟4000转高速时,保持20min后停机,抽出离心管,用吸管吸去上部清油(注意不要搅动底部沉淀),再用10ml饱和磷脂丙酮溶液洗涤沉淀及管壁,离心 5min,吸去丙酮液。再使用5ml饱和丙酮液如此反复洗涤,用滤纸检验无油迹为止。如管外有油脂溢出,用蘸有丙酮的脱脂棉擦去。再将离心管放入原小烧杯中,用吹风机吹干残留丙酮,置105℃烘箱中,烘至恒重(两次烘后差不超过0.0002g),如后一次重量超过前一次,即以前一次重量为准。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安徽省粮油食品局、河南省粮食科研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检验处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98―10―08批准 1998-04-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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